
关于召开LED337专利案分析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数家LED企业正在遭受美国337条款的调查,为使我市相关企业了解美国337条款诉讼程序和涉案美国专利保护的范围,以及应对技巧,现邀请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何昕博士/律师,就2008年2月20日美国诉我市LED企业侵犯专利权案件进行法律和技术分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讲嘉宾:何昕博士(何博士是电器和电子工程师学会的会员(IEEE)、纽约知识产权法律联合会会员、纽约注册律师, 美国专利和商标事务所(USPTO)注册专利代理人,是摩根·路易斯大中华业务团队的一员。他曾代表数家中国企业在美国进行专利侵权诉讼。 何博士是朗科诉讼团队主要负责律师之一。
主题:LED专利案分析;
时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南山区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一楼多功能厅(深南大道MOTEL268酒店西侧),可乘21,42,78,81在荔香公园下车;
欢迎企业、中介机构参加。
联系人:韩丽平 电话:83699191
张洪艳 电话:26542817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南山区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举办“深圳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讨会”的通知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施行二十三周年,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交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由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主办,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承办,日本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深圳市WTO学会、深圳市中小企业促进会、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深圳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讨会”,定于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2:30在深圳市五洲宾馆B座二楼华夏厅召开,研讨会将邀请:日本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知识产权负责人做“企业起步、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活动”的演讲,邀请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邓国顺做“ 维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策略” 的演讲。
研讨会面向行政人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代表、律师事务所代表等,请有意参加者于2008年3月23日前发电子邮件办理报名手续。由于座位有限,将按报名回执通知确认坐位。
报 名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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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丽平 电话:+86-755-83699191 13923486807
邮箱:hlp6223@sina.com
深圳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OO八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举办“欧洲专利申请及诉讼策略”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市企业对于欧洲专利制度的了解,熟悉欧洲专利申请和诉讼策略,我局决定邀请德国专家举办“欧洲专利申请及诉讼策略”讲座。此次讲座由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承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讲座主题:欧洲专利申请及诉讼策略
二、 主讲人:
l 阿诺依.休特曼博士, 德国迈克尔斯&休特曼事务所合伙人 欧洲专利律师 (EPO) 欧洲商标律师(OHIM)
l 斯蒂芬.迈克尔斯博士, 德国迈克尔斯&休特曼事务所合伙人 欧洲专利律师 (EPO) 欧洲商标律师(OHIM)
三、讲座内容:
l 探讨已实施的新版欧洲专利条约(EPC)的变更及其对业界的影响;
l 如何利用即将正式生效的《伦敦协议》在进行欧洲专利申请时节省资金;
l 如何应对发生在欧洲的专利侵权诉讼和选择最佳的诉讼策略。
四、 时间: 2008年03月06日(星期四) 9:00---12:00
五、 地点: 安联大厦B区26楼雷格斯会议中心(会场地图见附件,无停车票提供,若驾车请停放于市民中心停车场为宜)
参加人员请于2008年3月3日之前提交回执(发送邮件或传真)。
联系人:韩丽平
电话:0755-83699191
传真:83699637
邮箱:hlp6223@sina.com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深圳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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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安联大厦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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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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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二号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8年5月12日至6月10日为考试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时间内到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及报名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为:http://www.sipo.gov.cn)。 (三)报名材料 1.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1月1日至2日在全国12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这12个考点城市是: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上海市、合肥市、济南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贵阳市、西安市、兰州市。 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2008年考试大纲与2007年考试大纲内容相同。 相关法律知识:11月1日下午2∶00—4∶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2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满分分别为150分、100分;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满分为150分。 (三)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举行后,我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征集到的公众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发放之后,我局将公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题及范文。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录取比例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和专利代理实务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充分讨论确定录取比例。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由我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专利代理机构等方面的代表组成。 (二)证书发放 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书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发放。 四、各考点的工作要求 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设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承办考试报名、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组织培训、实施考试等项具体工作。 各考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2008年7月10日前将核准的报名数据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7月30日前将规定的报名费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汇总上交国库;9月15日前将落实考场的有关情况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指南 报考人员可依据《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与《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内容相同,已有《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购买。 (二)考前培训 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我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我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相关宣传。 考前培训举办单位视情况确实需要聘请我局人员进行授课的,应当在2008年6月1日前向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提出请求,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六、关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事宜 (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至6月10日; (二)获准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报考人员应当于2008年10月31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特此公告。
附件:1.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二月五日
2008-02-13 |
关于举办"2008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纠纷诉讼
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于2008年1月19日-21日在杭州市举办"2008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纠纷诉讼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欢迎有关单位派员参加,研讨结束后将由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颁发四十学时结业证书。
报到日期:2008年1月18日
研讨时间:2008年1月19日-21日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月11日
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2007年12月17日
关于举办孙子兵法与知识产权战略
专题讲座的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举办的"中国·深圳博士后创新讲堂"(以下简称"创新讲堂")系列公益讲座,是依托本市博士后设站单位,联合有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中高级人才培养项目。
" 创新讲堂"联合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将于近日举办第11场题为"孙子兵法与知识产权战略"的讲座,现将本场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7年11月23日(周五)14:30-16:30。
二、地点
深圳市高新区南区深圳虚拟大学园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三、主讲人及讲座内容简介
主讲人:杨延超,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法博士后,高级律师,中国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最佳辩手。著?quot;作品精神权利论"、"商标保护法律实务"等著作,担任诸多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讲座内容简介:孙子兵法是中国古代兵法学之大成。时下,虽已远去了鼓角争鸣,但经济上的群雄争霸日趋激烈,知识产权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日益凸显,各国竞相推广知识产权战略。在这一过程中,孙子兵法仍具有重大战略指导意义,先人智慧在当今乃至未来社会仍将大放光彩。
四、参加对象
本场讲座主要面向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同时也欢迎高校师生和感兴趣的市民积极参与。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讲座,可携《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讲座结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登记盖章,认定继续教育学时。
五、注意事项
"创新讲堂"是政府资助的专业讲座项目,听众可免费免票自行前往。因座位有限,听众可事先报名预订座位。请有意参加者务必于2007年11月22日前发电子邮件到hlp6223@sina.com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热线:0755-8369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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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丽平 电话:+86-755-83699191 13923486807
转发"关于举办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班的通知、关于举办2007年深圳市高新技术标准化论坛的通知、"关于举办"首届广东省知识产权诉讼专才高级研修班"的通知、"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广东)知识产权实务高层论坛(反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的司法
保护专题)的通知"的通知,请点击下载。
关于举办有效欧洲知识产权策略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市企业对欧洲知识产权制度的了解,增强在欧洲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为此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慧智林欧洲专利和商标授权代理事务所举办“有效欧洲知识产权策略研讨会”。内容是由欧洲知识产权专家及资深专利代理人介绍欧洲专利、外观设计、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制度,并通过对一个中国企业的案例分析,研讨中国企业在欧洲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为企业寻找最合适及有成本效率的方法。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2007年11月6日下午14:00-17:30(13:30签到进场)
二、讲座地点:
深圳-喜来登酒店(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三、演讲嘉宾:
本次讲座将由中国联络组成员筹备并出席演讲
1、Steve Mohun -- 合伙人,电子通信,利兹办事处,英国
2、Chris Vigars -- 合伙人,电子通信,布里斯托办事处,英国
3、Martin Krause -- 合伙人,商标和品牌标识,布里斯托办事处,英国
4、Bruno Weihs -- 资深专利代理人,电子通信,慕尼黑办事处,德国
四、研讨会面向对象为企事业单位代表、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代表等,该讲座免收任何费用,讲座将用英语进行,并配有同声传译,幻灯片及会议资料以中文提供。
五、请有意参加者务必于2007年11月1日前发电子邮件到hlp6223@sina.com办理报名手续。
六、由于座位有限,将按报名先后予以安排参会。请提前报名以便确认参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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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丽平 电话:+86-755-83699191 13923486807
关于颁发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的颁发日期确定于10月28日上午9时在深圳商报社主楼302教室举行,知识产权局的领导颁发证书、致词及合影留念,请各位学员按时参加。
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关于调整授课时间的通知
接上级通知《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同志亲自到深圳统一颁发,日期暂定于本月的27、28日两天。故原定的富士康授课时间取消,改期于本月的27、28日统一在深圳商报办公大楼302授课地点授课及颁发证书。
电话:83699191 13923486807
邮箱:hlp6223@sina.com 联系人:韩丽平
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办理《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的通知
需办理《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同志,请于本周内交小一寸的大头照片和办证成本费10元。未交照片的和办证成本费的同志,请尽快将照片和费用邮寄到: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交照片没有交钱的同志,请把钱汇入中国工商银行。回执请传真或E-mail。
联系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1001室
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联系人:韩丽平
中国工商银行帐号:9558 8040 0013 2650066
韩丽平
联系电话:83699191 13923486807
传真电话:83699637
邮箱:hlp6223@sina.com
关于组织考生到广州参加考试的通知
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于11月3、4日在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进行,经征求各考生的意见,研究会决定集体包车前往广州并安排住宿,初定用中南汽车租赁公司大巴和在广州健力百合酒店住宿,回程自理。计划于11月2日下午2点在科学馆和富士康公司门口出发,愿意参加者需交人民币300元(含大巴、两晚酒店住宿至考场费用,多退少补),晚到者需自行搭车前往,车费不退,需发票报销的考生请事先声明。费用于10月13日交到研究会。
特此通知
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韩丽平电话:83699191 13923486807
关于"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深圳市辅导班"的通知
原定的"复审与无效及答复撰写"科目按原计划进行,即13、14日(星期六、日)在深圳市商报大厦内院商报培训学院633室上课;时间上午9:00。
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OO七年十月十日